來馬設詐騙大本營 36中國籍男女齊被控

2025-09-03     劉奇奇     反饋

涉及在我國設立「大本營」行詐的36名被告,被警方押往波德申推事庭面控。(取自星報)

(波德申2日訊)36名中國籍男女涉及在我國設立「大本營」,通過電話詐騙引誘中國公民投資於虛構的投資計劃,眾人今日被押往波德申推事庭面控欺騙罪。

由於被告不諳馬來文及英文,因此在庭上並未聽懂控狀內容,法庭將安排中文翻譯員,並擇期9月12日過堂。

這批被告年齡介於22歲至39歲之間,當中5人為女性,他們皆涉嫌在網上經營投資詐騙中心,專門鎖定中國公民下手。

控狀指他們於今年8月21日下午約3時30分,在波德申丹絨花園一間民宅內犯下有關罪行,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(欺騙及不誠實引誘移交財物),並可依同一法典第120B(2)條文治罪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監禁不超過6個月、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
在庭上,被告的代表律師曾凱斌(譯音)向法庭申請允許被告們保釋,理由是他們已遭扣留長達13天,希望能獲準保外候審。

然而此申請遭主控官莫哈末阿茲里菲副檢察司反對。他指出,被告皆為中國籍人士,存在潛逃風險,且提控程序尚未完成。此外,他們仍須接受移民局進一步調查。

他進一步提呈一封由中國大使館發出的信函,內容指中國方面接獲多名受害者報案,揭發墜入詐騙陷阱,因此已於8月25日吊銷36名被告的護照,並等待將他們引渡回國接受調查。

他補充,這起電話詐騙案的目標對象幾乎都是中國公民,因此受害者皆為中國人。

推事莫哈末費里茲為鑑定信函真偽一度休庭,在確認信函確由中國大使館發出後,他在庭上提出四項條件,若被告能符合,才可在9月12日過堂時考慮批准保釋。

這四項條件為:須有兩名本地擔保人、必須擁有效證件、須提供在馬來西亞的住址,以及持有護照。

警方於8月21日突擊行動中,除了逮捕上述被告,也起獲了94部手機、36台筆電及相關物品,總值約22萬令吉。

36名被告中,有5人為女性。(取自星報)

荊倫風 • 2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2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1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3K次觀看
武巧輝 • 6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5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1K次觀看
荊倫風 • 2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1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3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1K次觀看
荊倫風 • 5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2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5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960次觀看
劉奇奇 • 3K次觀看
荊倫風 • 2K次觀看
武巧輝 • 2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1K次觀看
武巧輝 • 1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3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2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2K次觀看
劉奇奇 • 2K次觀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