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六月的天,跟個悶葫蘆似的。
我蹲在老房子門口的石階上,手裡攥著剛列印出來的拆遷補償協議,紙邊都被汗浸濕了,發皺。
巷子裡飄來隔壁王嬸家紅燒肉的香味,以前這味兒能勾得我直咽口水,可今天,我只覺得胸口發堵,堵得喘不上氣。
「林曉!你死哪兒去了?你爸都快到家了,飯還沒做!」
我媽在院子裡扯著嗓子喊,聲音還是跟以前一樣,溫溫軟軟的,聽不出半點火氣。
我磨磨蹭蹭地站起來,踢了踢腳下的小石子。
小石子滾到牆角,撞在一堆舊花盆上,發出清脆的響聲,像極了我心裡那點快要繃斷的弦。
「知道了。」我應了一聲,聲音啞得厲害。
進了院,我媽正繫著圍裙在摘菜,還是那件洗得發白的藍布圍裙,她穿了快二十年了。
陽光透過葡萄架的縫隙灑在她頭上,我忽然發現,她鬢角的白頭髮又多了,比上次我回家時,扎得人眼睛疼。
「補償款下來了?」她頭都沒抬,語氣輕得像在問今天的菜價。
我把協議往石桌上一放,「嗯,三百二十萬。還有兩套回遷房,一套兩室,一套三室。」
我媽手裡的動作頓了一下,隨即又恢復了正常,「知道了,先放那兒吧,等你爸回來再說。」
「等他回來?」我拔高了聲音,「媽,你忘了他昨天說啥了?」
我媽手裡的青菜掉在水盆里,濺起一點水花,打濕了她的袖口。
「曉兒,小聲點。」她抬起頭,眼神裡帶著一絲我看不懂的疲憊,「街坊鄰居都聽得見。」
我看著她這副樣子,氣就不打一處來。
四十多年了,從我記事起,我爸林建國就沒斷過外面的牽扯。
小時候,我總問她,「媽,為什麼別的小朋友的爸爸都在家睡覺,我爸總不回來?」
她那時候就蹲下來,摸著我的頭說,「你爸忙,是為了咱們這個家。」
後來我長大了,知道了「忙」是什麼意思。
是隔壁巷口的女人抱著孩子跟我爸打招呼,我爸慌慌張張地把我往身後藏。
是我在他的西裝口袋裡發現不屬於我媽的口紅印,他說是客戶蹭上的。
是我大學畢業那年,第一次見到林浩和林婷,他們跟在我爸身後,喊他「爸爸」,喊我「姐姐」。
那天我跟我爸大吵一架,把他的酒杯摔在地上,碎片濺到他的褲腿上,他揚手就要打我。
是我媽撲過來抱住我,把我護在身後,對我爸說,「孩子還小,你別跟她一般見識。」
「小?我都二十二了!」我推開我媽,眼淚止不住地流,「媽,你到底在怕什麼?他都這樣了,你為什麼不跟他離婚?」
我媽沒說話,只是默默地蹲下來,一片一片地撿著地上的玻璃碎片,手指被劃破了,血珠滴在碎片上,紅得刺眼。
從那天起,我就知道,我媽這輩子,是栽在我爸手裡了。
她不僅自己裝糊塗,還逼著我也裝。
「曉兒,日子總要過下去的。」她總這麼說,「咱們娘倆,離了他不行。」
我信了。
我爸是國企的中層幹部,以前工資高,家裡的開銷全靠他。
我媽沒工作,一輩子圍著廚房和我轉,她確實沒能力獨自養活這個家。
所以我開始裝。
裝著沒看見林浩在我爸生日時送來的領帶,裝著沒聽見林婷打電話跟我爸要最新款的手機,裝著在家庭聚會上,對我爸身邊那個叫「張姨」的女人視而不見。
裝到最後,我自己都快忘了,我原本是個眼裡揉不得沙子的人。
可昨天,我爸把我和我媽叫到客廳,坐在沙發上,蹺著二郎腿,吞雲吐霧地說,「老房子要拆了,補償款和房子,得有林浩一份。」
我當時手裡的水杯「哐當」一聲砸在茶几上,水灑了一桌子。
「林建國!你是不是瘋了?」我指著他的鼻子,「這房子是我外公留給我媽的,跟你有半毛錢關係?更別說那個野種!」
「你說誰是野種?」我爸猛地站起來,指著我的鼻子罵,「林曉,你怎麼說話呢?林浩也是我兒子,跟你一樣,都是我的孩子!」
「不一樣!」我氣得渾身發抖,「我是在這個家裡出生的,我媽十月懷胎把我生下來,他呢?他是你跟別的女人生的孽種!這房子是我媽的婚前財產,輪不到你做主!」
「婚前財產?」我爸冷笑一聲,從抽屜里翻出一個紅色的本子,甩在我面前,「你自己看看,這房子早就被我改成夫妻共同財產了!」
我拿起那個房產證,上面的共有情況一欄,赫然寫著「林建國、趙秀蘭共有」。
趙秀蘭是我媽的名字。
我轉頭看向我媽,她臉色蒼白,嘴唇哆嗦著,卻說不出一句話。
「媽,你告訴我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」我抓著她的胳膊,手指都捏白了。
我媽別過頭,不敢看我的眼睛,「是……是你爸說,改成共同財產,以後對你好……」
「對我好?」我笑了,笑得眼淚都出來了,「他這是要把我外公留給你的東西,拱手讓給他的私生子!這就是對你好,對我好?」
我爸在一旁哼了一聲,「曉兒,話別說得這麼難聽。林浩也是我林家的種,這房子給他一份,天經地義。」
「我不同意!」我把房產證摔在他面前,「這房子,還有補償款,一分錢都別想給林浩!」
「你不同意沒用。」我爸拿出手機,翻出一張照片,「這是我跟林浩的親子鑑定,還有我跟你張姨的……嗯,事實婚姻證明,真鬧到法院,你媽未必能贏。」
我看著照片上那張跟我爸有七分像的臉,還有那份所謂的「事實婚姻證明」,只覺得一股寒氣從腳底直衝天靈蓋。
張姨,也就是林浩和林婷的媽,叫張翠芬。
她跟我爸好了快三十年了,以前一直安安分分地住在外面,拿著我爸給的錢,從不鬧事。
我以為她是個安分的,沒想到,她早就跟我爸算計好了這一天。
「林建國,你真無恥。」我咬著牙,一字一句地說。
「無恥也好,怎麼樣也罷。」我爸站起身,整理了一下西裝外套,「三天後,我帶林浩過來,咱們把這事定下來。不然,咱們就法院見。」
他走了,留下我和我媽,還有一屋子的狼藉。
我媽蹲在地上,又開始撿地上的玻璃碎片,跟上次一樣,手指又被劃破了。
「媽,你別撿了!」我蹲下來,按住她的手,「咱們報警,咱們去告他!」
我媽搖了搖頭,「告不贏的,曉兒。房產證上有他的名字,他又是林浩的親生父親……」
「那咱們就認了?」我看著她,心都涼了,「把外公留給你的東西,分給那個女人的兒子?」
「不然還能怎麼辦?」我媽抬起頭,眼淚終於掉了下來,「曉兒,媽沒本事,媽對不起你,對不起你外公。」
看著她哭紅的眼睛,我心裡的火氣瞬間就滅了,只剩下無盡的委屈和無力。
我抱住她,「媽,沒事,有我呢。我明天就去找律師,我不信告不贏他。」
那天晚上,我查了一夜的法律資料,眼睛都熬紅了。
可越查,我心裡越涼。
房產證是合法有效的,我爸作為共有人,確實有權利分割財產。
就算我能證明他婚內出軌,最多也就是在分割財產時讓他少分一點,可林浩作為他的兒子,還是有繼承權。
也就是說,不管怎麼樣,林浩都能從這三百二十萬和兩套房子裡,分走一杯羹。
第二天一早,我就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律師姓王,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,聽我說完情況,他皺著眉頭,「林小姐,說實話,你這個案子,不好打。」
「我知道不好打,」我攥著拳頭,「可那是我外公的房子,我不能讓給別人。」
王律師嘆了口氣,「你媽的態度很關鍵。如果她能證明,當時把房子改成共同財產,是被你爸欺騙或者脅迫的,或許還有轉機。」
「欺騙?脅迫?」我愣了一下,「我媽說,是我爸說對我好,她才同意的。」
「那這個理由不夠充分。」王律師搖了搖頭,「除非有書面證據,或者證人。」























